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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清明前后严管严控聚众聚餐的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蒋梦梅
    2022-03-18 11:39:21   转载

    关于清明前后严管严控聚众聚餐的通告

    隆回公安 2022-03-16 20:30


    疫情未结束

    防护勿松懈


    图片












    关于清明前后严管严控聚众聚餐的通告


   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,防止因公共聚集活动引发新的疫情,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防控要求,经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,决定于清明节前后,在全县范围内严格管控聚众聚餐,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执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1.全县严管严控时间阶段。暂定3月16日至4月10日,视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。

    2.倡导实行绿色文明祭扫。实行居家追思、小规模家庭追思、网上祭奠等缅怀方式,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。以绿色祭奠弘扬文明新风。严禁举办承办5桌以上的聚餐,严禁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祭奠活动。承办5桌及以下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;自行举办5桌及以下聚餐的个人,须向属地村(居、社区)报备,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。

    3.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。在清明节前后,广大群众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,不到人流密集和大型公共场所活动。不组织、不参与聚集性祭扫、聚会聚餐等各类聚集性活动,积极劝导境外或外地人员暂缓返回祭祖探亲,广大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率先垂范,以身作则。

    当前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,禁止聚集性扫墓祭拜活动并非遗忘传统、淡薄人情,而是保护家人健康、弘扬新风的表现,更是对故人的最好告慰。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,对扰乱社会秩序和拒不执行疫情管控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。

   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    2022年3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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